【政策解讀】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實施,主要為化工品
發(fā)布時間:2019-12-24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組織對申請主體就第一批(500億美元)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請完成了審核,按程序決定了第一次排除商品清單并于9月11日公布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6號)。第一批第一次排除清單涉及了農牧業(yè)生產、石油化工、原料藥、醫(yī)療器械等領域共計17項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1年),不再實施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同時,對于申請主體就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請完成審核中部分化工類產品,經審慎研究,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繼續(xù)排除部分商品,并發(fā)布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8號)。
第二次排除清單
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的第二次排除清單涉及6項商品,主要為化工產品。對清單所列商品(為執(zhí)行此次排除措施而專門拆分的10位海關商品編號,企業(yè)申報時可參考表1),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1年),不再實施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即不再加征自2018年7月6日以來實施的反制美301措施的所有批次加征關稅。
表1.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申報一覽表
本表供通關申報參考,具體排除商品范圍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告為準。
關于退稅
根據稅委會2019年第8號公告,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中的商品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
后續(xù)排除工作
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600億美元)排除申請已于2019年10月18日截止提交,相關申請正在審核中。稅委會將繼續(xù)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后續(xù)批次排除清單將陸續(x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