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批第一次排除清單有效期延長一年!
發(fā)布時間:2020-09-16財政部網(wǎng)站9月15日消息,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6號),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將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
對附件所列16項商品,稅委會公告〔2019〕6號規(guī)定的排除期限延長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繼續(xù)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附件: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單
2019年9月1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一年),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對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yè)應自排除清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nèi)按規(guī)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清單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