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要聞】海關總署公布2020年商品歸類決定調整,10月1日起實施
發(fā)布時間:2020-09-23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8號(關于公布2020年商品歸類決定的公告)
為便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減少商品歸類爭議,保證海關商品歸類的統(tǒng)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guī)定》(海關總署令第158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18號修訂)有關規(guī)定,海關總署制定了有關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1),現予以公布。
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及國際貿易實際,將世界海關組織協(xié)調制度委員會的部分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為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2)并予以公布。
因制定新的歸類決定而失效的部分商品歸類決定一并予以公布(見附件3)。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有關商品歸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的,商品歸類決定同時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有關商品歸類決定.doc
2.世界海關組織協(xié)調制度委員會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的商品歸類決定.doc
3.2020年失效的商品歸類決定.doc
海關總署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附件2部分截圖)